努力做一个有情怀的法援律师
董清华律师服务网 http://www.dqhfww.com 2020-12-18

努力做一个有情怀的法援律师

 2019年我入选了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库,并有幸参与了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的工作,2020年入选了省法律援助中心重案要案办案三组。至今在省高院办结了中心指派涉及贩卖毒品罪、故意杀人罪等重型犯罪案件的二审法律援助案件10余起,其中2019年承办的龙某勇犯贩卖运输毒品罪案件先后被省中心、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评为年度“优秀案例”、2020年承办的陈某中故意杀人罪案件被省中心评为年度“”优秀案例”。又因为承办杨某申请赔偿案过程中因为拒收红包,被省司法厅和司法部官网先后以“包含热泪的三次红包”为题进行了报道,因为所承办的案件都是人命关天,涉访涉访陈年旧事老难题多,办案历程特别艰辛,所以感触颇深,又特别回忆自己二十余年的法律援助办案历程,不禁感慨万千,特以此文铭志,以表情怀。

一、做法律援助律师,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社会经验。

 2007年12月17日,原攸县菜花坪食品公司拍卖后,债权人四处求助无果的情况下,聚众到县政府上访。当天正值县长接待日,债权人向县长邝邹飞同志反映了他们的诉求。邝县长在上访接待件上指示:“由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并商有关部门处理。”攸县司法局收到交办件后,局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指定分管法律援助中心的副局长负责该案,安排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杨华、华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董清华参与做好此案的前期工作。

本人作为具体承办律师,通过初步调查,原菜花坪食品公司法人代表刘某在承包经营期间曾从攸县和茶陵县组织了大量的牲猪销往广东,由于种种原因,到公司注销时止,刘某共拖欠农户牲猪款近百万元。公司注销后,企业被政府改制,刘某成了下岗失业人员,所住的一处房产被抵债拍卖。对涉案四十余信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兑现,遂引发严重的上访事件。

在我调查取证过程中,由于企业改制、主管部门由于改革多次易主,多个政府部门对于法援律师的我的工作虽然口头表示支持,但表示办案所需的原始资料一时无法提供,相互之间推诿,致使办案所需材料无法收集,调查工作陷入困境,而领导的意见是建议尽快提起诉讼,让案件进入审判程序,通过法院的平台达到分化和解决矛盾的目的;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政府主管部门在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等法律规定,而且到法院就诉讼思路进行沟通,得到答复也是不会受理。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的思路被彻底堵死。

面对取证和诉讼不能的现实,经过慎重考虑,我向司法局党组和法援中心提交了书面的报告,后得到批准并上报:一、本案系因政府主管部门在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不会受案。二、由于该案时间跨度长、涉及当事人多、涉款金额巨大,行政处理牵涉部门多,法律援助中心职能有限,无法统筹各部门配合办案,建议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法律援助中心具体承办的方式处理本案;三、建议运用“三调联动”机制,联合有关部门综合调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司法局的建议,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主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颜建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能斌在听取汇报后决定由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成综合调解庭,由县司法局牵头、财政局、商贸行业办公室、菜花坪镇政府、律师事务所共同调处。

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综合调解庭召集本案双方当事人协商,综合调解庭组织刘某和47位债权人推荐了5位参加调解的代表进行调解,面对债权人一致坚持要求刘某100%清偿债务(并付给利息)的强烈诉求,综合调解庭既和风细雨动之以情,又有理有据陈述厉害,从实际出发说明刘某本人的现实处境,挑明依法审理执行到位的实际困难。真诚说服当事人面对现实,尊重实际,冷静面对。反复说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该案化解的态度和组织处理本案的良苦用心。代表们在全面了解本案的有关法律政策、事实真相和处理本案涉及的有关背景后,终于被我们的真诚和劝说所感动,均表示自愿放弃部分权利,由此双方达成了按比例清偿债务的调解协议。

经过八个余月的艰苦调查、取证、疏导、协调,该案所有当事人均依法签订了调解协议。为确保债务清偿到位,由综合调解庭监证,刘某分别在菜花坪镇和县司法局院内向债权人按协议兑付欠款,一个星期之内将50余万元的现金直接兑付到农户手中。到此一起涉及千余人一触即发的众访案,在奥运前夕得到了有效结案化解,达到了息访止争的目的。

这件事情过去十多年了,但至今让我记忆犹新。但通过参与办理并最终成功的这件法援案件,协助为司法局为县委县政府解决了一起重大事关社会稳定事件,为受援人挽回了部分损失,一起和攸县司法局全体工作人员分享几十位受援人发自内心送来的“政府体察民情,大调解安民心”的匾额的喜悦、还有层级上报至司法部发布的“从聚众上访到送匾致谢”宣传报道的荣光。那时候觉得做律师其实还是有很伟大的一面,至少法援律师的所作所为可以为律师应该应背负“律师就是为了钱”、“律师不就是吃了原告吃被告”的骂名而正名,我们律师也是有社会责任感的群体。从此我与法律援助结下了不解之缘,也深深的爱上了这份光荣的事业。

法律援助案件,要么疑难复杂、要么纠纷时间很久,矛盾很深、要么不懂法的弱势群体,要做好法律援助案件其实不是一件那么简单的。让我深深的懂得,做律师一定要认真系统、及时学习法律知识、还要掌握政策和司法解释、司法文件等,没有深厚的法律功底,更要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人生阅历,还要懂社会规则。在我们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曾经有过政策大于法律的时代,而且这种现状一时还难以彻底解决。所以有时候办案不能唯法律而法律,思路决定出路,你得要用政治人的头脑、法律人的思维去解决那些涉法涉访案件。

   二、做法援律师,要有发自内心的人文情怀和一颗感恩的心。

省中心指派的基本来自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案件情,案件复杂、疑难、重刑,这就是这类法援案件的标签。作为法援律师,谁都想能够以自己的智慧和法律技能实现改判的梦想,但因为很多案件都生死攸关人命,所以各级公检法机关都会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尽量将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特别现在盛行的认罪认罚制度的确立和广泛实行,所以要想轻易推翻这类案件的一审判决,犹如“蜀道难,难于上青天”的困惑。所以大部分法援律师包括我,都会很难有机会让自己承办的案件获得改变一审判决的成功机会。特别是在扫黑除恶这类多少有点政治性质的法律大战中,你的很多观点或许是对的,但因为各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你只能尽人事尽职责而已。面对这种现实,法援律师既要运用法律知识做到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又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等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面对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的死刑案件,还要深深懂得“情与法并重”的办案思维,让法援律师不仅仅做一个合格的法律人,还会是一个尽善尽美的心理学家。为受援人送去人文关怀,让他们知错就改,彻底悔悟,即使被处以极刑,也毫无怨言。

被告人周某与妻子欧阳自1997年结婚以来关系一直很好,周某也特别爱自己的妻子。但2018年10月份以来与第三人有染,因此有意疏远周某,甚至不顾周某规劝,欧阳经常采取视频、微信聊天、电话短信甚至定期开房等方式进行不正当来往,最终还提出离婚。伤心欲绝的周某于2019年5月4日终于忍无可忍,先后两次用刀残忍杀害了自己的妻子欧阳。案发后,周某认罪认罚并求死,但一审法院综合考虑认罪认罚、案发系农村婚恋纠纷等因素,但没有考虑受害人的过错等,判处被告人周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本律师接受省中心指派,担任周某死刑复核阶段的法援律师。会见时,周某说罪有应得,只求速死,然后长时间沉默不语。因为看了案卷材料,对周某因为生活琐事竟然一气之下残忍杀害妻子,特别是在第一次被砍杀后,妻子处于求生的本能快速逃离,但周某失去理智竟然追上去再次连续砍杀,作为平常人难免会痛恶至极,甚至大骂其丧尽天良。但作为法援律师的我,头脑清醒也明白自己的职责。所以我心平气和的对他说:“你罪不可恕,但法官给了你一线生存的希望,就是因为觉得犯罪后尚有人性和良知,且自愿赔偿了你岳父岳母七十万元并取得了刑事谅解。所以你的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再生机会啊”。再次沉默一会儿,我继续说:“其实,我理解你的忏悔和沉默。因为你爱的妻子,对于杀害他你是发自内心的后悔。你沉默是因为明明老婆目中无人,明目张胆与第三者交往,严重伤害你作为一个大男人的自尊,但一审判决没有认定你老婆有过错,所以你觉得委屈了。”一听到我说“委屈”二字,几十岁的大男人突然“哇”的大声哭泣,泪水直流满面。他终于开口说:“其实我一直很爱老婆,我一时糊涂杀害了她,我是真的后悔莫及。但自2018年10月份左右起至2019年5月4日我杀害她时,大半年时间里,说变心就变心,经常当着我面的和那个人视频、电话,我还多次发现他们在常德和贵阳开房,我一次有一次劝她别这样,就是不听,后来还提出离婚,100多万的财产竟然只说给我30万元。我不是因为钱多钱少,我是因为她的背叛和绝情,所以我忍受不了她的这样狠心,所以我就杀害她了。一审判决竟然说目前证据不足以证实她有过错。我可以死,但这个理我不服,觉得自己太受委屈了、、、、、、然后就滔滔不绝,精神也抖擞多了。会见竟然在不知不觉中进行了两个小时。最后他说:“谢谢你让我把这个委屈说出来了,我死而无憾。如果最终没让我死,我将好好赎罪,努力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出来,回去好好孝顺我的岳父岳母,以慰老婆的在天之灵! 还有曾经办理的龙某、王某等贩卖运输毒品罪案件、刘某涉黑案件,一审都被判处死刑,我前后都有两次进行会见,除了谈法律知识和案情,我都把重点放在谈人生、谈家庭、谈社会等,用心与他们进行交流。因为我综合分析案情和证据,心里都有低觉得该判的可能性小,而且每一次会见他们首先都会说:“我知道一切都没有用了,结果无法改变。但是我还是十分感谢你作为法律援助律师的辛苦,即使我死了,也会记住你的付出。”看着周某、龙某、王某最终都会这样,我的心也释然了。每听到这样的话,面对一个个即将失去生命的人,我都会感慨万千,深深的懂得生命的珍贵和意义,也许我成为他们即将逝去前屈指可数的见证人,为他们彻底揭开了心底深处无法诉说的苦衷和留恋。所以我觉得法援律师的工作不仅仅在法律上尽可能的帮助他们求得生存的希望,更主要的还在于对于他们的心灵辅导。让他们忏悔之余,还能够感受到人世间的人情冷暖,毕竟他们也是生命体,即使犯罪了,在千夫所指的现实状况下,也应给予死者应有的尊严。

慕然回首,一路苦乐融融。有付出,更有收获,所谓春华秋实。我一直把“做一个有温情的法律人,一个有情怀的律师”作为我律师从业的座右铭。特别在法援工作中,因为面对的不是弱势群体就是失去自由的人,我常常告诫自己,如今公检法办案都很规范,到了二审的案件,不是你想改就那么容易改的。作为法援律师,你不仅要懂得用法律手段去竭力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你的更要用自己心灵深处把人生的至深感悟和他们交流,让彼此共鸣、感恩这个伟大时代。我承办了一批重案要案,虽然至今没有改判的案例,但每一件我都是付出了比平常案件更多的辛苦,用心的对待,争取做到极致。从中我收获了很多:受援人的感恩、法援中心的鼓励。我总记得2014年被评为株洲市第三届十佳律师时,宣传报道的题目“我是农民的儿子”。是的,也许因为我出身贫寒,经历坎坷,靠自己一路打拼过来,所以特别懂得感恩和用心回报的意义。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未来的路还很长,法援事业任重道远,不管风雨,我将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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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株洲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9年至2021年)
11、株洲市信访局信访听证专家(法律类)(2014年)
12、攸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员(2014年)
13、连续12年评为“攸县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1996年-2008年)
14、攸县优秀律师称号(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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