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清华律师办理的一重大债权转让撤销权纠纷被法院裁定中止审理
董清华律师服务网 http://www.dqhfww.com 2017-07-05
董清华律师办理的一重大债权转让
撤销权纠纷被法院裁定中止审理
2017年6月18日上午, 林某诉讼程某、某公司、第三人程某债权转让侵权纠纷案件在株洲市天元区法院如期开庭。作为第三人程某的代理律师董清华在开庭中,尖锐的指出:本案系执行异议之诉诉讼,原告林某在申请执行过程中已经查封了案件被告某公司的股权和两套房产,上述执行标的足以充分保障原告债权的实现。而原告在没有对查封标的进行以评估等方式实现其债权利益,擅自申请法院对本案被告以及第三人的股权进行查封,并要求撤销被告与第三人程某的股权转让行为,这是对第三人股权的非法侵犯。况且第三人与被告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是经过被告公司按照章程规定依法依程序进行的,转让作价和合理有据的。故原告林某的本案诉讼是恶意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林某的诉请。合议庭经过慎重考虑,于2017年6月29日下达了中止诉讼的裁定,暂时制止了原告的恶意诉讼。董清华律师有充分的自信,不就的将来法院必将做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充分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作者:湖南锐和律师事务所董清华律师,株洲市第三届十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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