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清华情法并用巧办法援案
董清华律师服务网 http://www.dqhfww.com 2009-04-09

                                    董清华情法并用巧办法援案

    2008年7月18日,通过承办律师董清华的尽职尽责办案,攸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以原告撤诉结案。该案由攸县法律援助中心于2008年4月16日指派湖南华安律师事务所董清华具体承办。本案案情简单,诉讼争议的标的是欠款75万,依法判决相当容易,但承办律师并没有敷衍了事,而是采用情法并重,以情动人,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以李某一次性支付对方20万元和解结案,化解了一段生死恩怨情的重大纠纷。

 案情介绍:原告裘某自1988年起一直与被告李某的丈夫蔡利军相识并关系暧昧,十余年两人进行了很多的生意合作。特别在2003年期间裘某出资150万,双方以蔡某的名义在株洲市银基地产有限公司来股从事房地产合作开发。不料在2004年上半年蔡利军病重。同年6月30号,病中的蔡利军向裘某出具了欠款75万的欠条一张,并由其外甥贺某签名证实。同年7月30日病中的蔡某向裘某出具了欠款150万的借条一张,并明确以在株洲市银基地产有限公司的150万的股份做担保。2004年8月份蔡某病故。2004年12月份裘某以150万的借条起诉李某等人,最终双方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调解结案,裘某等也得到了26万元的分红款。2006年左右李某将其夫妻共有的两套房子过户为与其女儿蔡某共有。后来由于李某与裘某因一些旧事言语过激,2008年4月7日原告裘某以75万元的欠条起诉被告李某、蔡某等人,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依法查封了被告李某和蔡某的两处房产,并冻结了李某的三处银行存款账户,冻结现金约10万元。而后法院以民间借贷纠纷案由受理了此案,并定于5月22日开庭审理。被告李某接到传票后气愤至极,反复强调自己对诉讼的75万毫不知情,而且坚决认为是原告裘某和蔡某合伙搞他的,所有誓死不同意还款分文。

      面对无情的法律和被告李某坚决的态度,承办律师一方面从债权债务清楚和遗产继承的角度依法依情充分分析案情,并明确告知被告李某等必须依法偿还债务;另一方面承办律师以其女儿蔡某在新西兰留学急需费用和李某系退休职工需要必须的生活费为由,申请法院解冻部分款项;同时承办律师多次前往株洲等地调查取证,用事实感化当事人,期间动员当事人各方面的力量同原告裘某积极协商,承办律师还多次亲自与法官和原告律师沟通。这样通过各种途径和大量的庭外说服工作,促使双方在2008年5月18日最终坐在一起,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20万现金了解此案,原告撤诉。

感想:受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承办法律援助是律师义不容辞的法定义务。我们并没有因为没有收取分文代理费用而对所有的法律援助案件敷衍了事,相反我们办理得更认真,更负责,因为这是我们的社会责任。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办好每一件法律援助案,让奉行“诚信经营,乐于奉献”的律师形象走进攸洲大地的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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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攸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员(2014年)
13、连续12年评为“攸县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1996年-2008年)
14、攸县优秀律师称号(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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